113年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委員會

113年度於6/28及12/4,共召開二次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委員會,以下為會議討論事項及委員建議:

  1. 修正意外傷害或緊急事件處理辦法,及統整113年度意外事件通報,作為後續改善依據。
  2. 113年服務使用者滿意度分析報告討論。
  3. 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辦法修改。修改申訴流程,針對協調後仍有異議之申訴案件,得向主管機關提出調解申請。

112年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委員會例行會議

112年度於6/28及12/6,共召開二次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委員會,以下為會議討論事項及委員建議:

  1. 學前日托家長提出希望教保員使用電動抽鼻涕機協助個案抽鼻涕。委員表示非醫事人員從事醫療行為違反醫療法,不建議採此作法。
  2. 學前日托委託用藥問題。委員建議應詢問主管機關現行做法是否需改變,若遇到無藥單之情形該如何因應,也了解其他早療單位的執行方法。
  3. 112年服務使用者滿意度分析報告討論。委員表示依中心回覆進行改善,並於下次會議討論中心的意外傷害或緊急事件處理辦法是否需調整或修改,另外針對牧人家長會的意見,請中心協助將意見轉達家長會,做為明年調整辦理活動之依據。

111年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委員會例行會議

在今年12月12日召開111年度第二次例行會議,感謝每位權益委員長期對中心的支持,也為服務使用者的權益發聲,對於每一項權益議題都能提出客觀的建議,讓中心在提供服務上能更貼近家長和服務使用者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