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服務
權益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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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委員會
服務簡介
中心鑑於對整個社會福利環境對於身心障礙者權益的重視,以社會福利服務以消費者為導向的觀念,於91年7月份成立服務使用者權益申訴委員會,並於96年7月11日公布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後,中心即於105年6月15日修改組織章程及辦法,更改為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委員會,提供給服務使用者正式管道提出建議與申訴,經由專業人員與家長代表和中心主任以公正立場處理案件,確實讓中心使用者的權益受到尊重與保障。
服務模式
一、申請管道:
由當事人、或主要照顧者以言詞或書面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申請人以言詞提出時,業務承辦人應作成書面資料),由業務承辦人呈主任委員召集會議處理。
二、處理流程如下:
由主任委員當日指派人員處理,並得知會中心主任共同處理,接獲申請後,翌日起三個工作天內進行會談溝通,同意會談結果即結案並報告委員會,如不同意會談結果,將於兩周內召開協調委員會,並於會議結束翌日起,三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人協調結果。
三、會議過程申請人及中心得邀相關人員列席。
四、對權益保障委員會協調結果不服者或經提出申請一個月內,未獲回覆,得向財團法人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提出申請(02-23640432)或向高雄市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推動小組提出協調申請(07-3368333-3947)。
服務簡介
中心鑑於對整個社會福利環境對於身心障礙者權益的重視,以社會福利服務以消費者為導向的觀念,於91年7月份成立服務使用者權益申訴委員會,並於96年7月11日公布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後,中心即於105年6月15日修改組織章程及辦法,更改為服務使用者權益保障委員會,提供給服務使用者正式管道提出建議與申訴,經由專業人員與家長代表和中心主任以公正立場處理案件,確實讓中心使用者的權益受到尊重與保障。
服務模式
一、申請管道:
由當事人、或主要照顧者以言詞或書面向本中心提出申請(申請人以言詞提出時,業務承辦人應作成書面資料),由業務承辦人呈主任委員召集會議處理。
二、處理流程如下:
由主任委員當日指派人員處理,並得知會中心主任共同處理,接獲申請後,翌日起三個工作天內進行會談溝通,同意會談結果即結案並報告委員會,如不同意會談結果,將於兩周內召開協調委員會,並於會議結束翌日起,三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人協調結果。
三、會議過程申請人及中心得邀相關人員列席。
四、對權益保障委員會協調結果不服者或經提出申請一個月內,未獲回覆,得向財團法人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提出申請(02-23640432)或向高雄市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推動小組提出協調申請(07-3368333-3947)。
活動花絮
高雄市岡山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
捐款資訊
郵政劃撥:50199011
戶名:財團法人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指定捐款單位:岡山障福中心